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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代码:0807)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020-03-28 18:45  

一、学科简介与方向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科,是研究能量以热和功及其它相关的形式在转化、传递过程中的基本规律,以及按此规律有效地实现这些过程的设备及系统的应用科学及应用基础科学。本一级学科包含四个二级学科,其中“热能工程”主要进行能源的合理、高效、清洁地利用和传递、转换的技术研究,分析能源利用系统与评价,进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和开发,侧重节能新技术、节能新工艺(流程)、新设备和新材料、传统能源的高效清洁利用,新能源的开发与利用等;“动力机械及工程”以内燃机和正在发展中的其它动力机械及其系统为对象,研究如何把燃料的化学能和流体动能安全、高效、低污染地转换成动力的基本规律和过程,研究转换过程中的系统和设备,以及与此相关的控制技术;“制冷及低温工程”主要研究获得并保持低于环境温度的原理与方法,实现该条件所需要的仪器和设备,以及低于环境温度条件对材料、工程、工艺过程的作用与影响;“化工过程机械”主要研究与监控化工用流体机械、过程成套装置设计、制造及安全保障技术。

培养方向:1.热能工程,2.动力机械及工程,3.制冷及低温工程,4.化工过程机械。

二、培养目标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严谨的科学作风,团结协作,身心健康。

2.具备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方面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有关研究领域国内外的学术现状和发展方向;具有创新意识、独立分析和解决本学科的专门技术问题的能力。

3.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学科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能胜任高等院校教学、科学研究、工程技术或科技管理等工作。

三、学制、学习年限与培养方式

本科学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为2-5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硕士研究生应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其中学位(毕业)论文课题研究和撰写学位(毕业)论文的时间不能少于1年。

对于少数学业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经学院全面考核、申请批准后可提前申请学位(毕业),但学习时间不能少于2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1.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应修总学分不低于32学分。

公共学位课必修3门,7学分;专业类学位课必修4门,9学分;非学位课不少于5门,10学分。跨学科和以同等学力招收的硕士研究生须补修本科阶段主干课程2门,补修课程不计学分。必修环节:社会实践2学分;学术活动2学分;开题报告2学分。

2.课程设置

课程

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课时

学分

开课时间

备注

学位课程

公共

1

英语

64

4

第1学期


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2

2

第1学期


3

自然辩证法概论

16

1

第2学期


专业

4

数值分析

48

3

第1学期


5

高等工程热力学

32

2

第2学期


6

高等传热学

32

2

第1学期


7

高等流体力学

32

2

第1学期


8

高等内燃机学

32

2

第1学期


9

容积式压缩机数学模型及应用

32

2

第1学期


10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32

2

第1学期


11

实验测试技术

16

1

第1学期


12

强化传热技术

32

2

第1学期


13

流动与传热的数值分析

32

2

第2学期


14

压力容器安全评定

32

2

第1学期


15

内燃机数值模拟技术

32

2

第2学期


16

热物理参数测试技术

32

2

第2学期


17

燃料电池技术基础

32

2

第2学期


18

内燃机燃烧学

32

2

第2学期


19

能源与环境工程

32

2

第2学期


20

低温工程学

32

2

第2学期


21

内燃机振动与噪声控制

32

2

第2学期


22

热力系统优化设计

32

2

第2学期


23

内燃机现代设计方法

32

2

第2学期


24

学科前沿导论

16

1

第2学期


25

英语科技论文写作

16

1

第2学期


26

润滑材料与技术

32

2

第2学期


27

管道输送与工程

32

2

第3学期


补修

课程

1

内燃机构造

32


第1学期


2

工程热力学

32


第2学期


3

内燃机学

32


第2学期


4

传热学

32


第1学期


5

制冷原理与设备

32


第2学期


6

流体力学

32


第1学期


7

工程热物理

32


第1学期


8

热工原理

32


第3学期


9

过程设备没计

32


第3学期


10

过程流体机械

32


第3学期


11

化工机械

32


第2学期


12

化工容器与设备

32


第2学期


五、实践环节要求

实践环节可以采用以下两种形式之一进行,完成后获得2个学分,要求在第一学年完成:

1.教学实践。

实践内容:承担一定学时的本科课程(至少2学分)的教学辅助工作;或协助指导课程设计或毕业设计。

考核方式:由研究生本人写出工作报告,负责研究生教学实践活动的指导教师写出评语,导师按计划要求核实,并报学院认定,作为申请学位的必要文件保存。

2.社会实践。

实践内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社会实践可采取进驻企业实习,或参加导师科研课题的具体内容(如开发、设计、制作、生产、调试、编程等活动)来完成。

进行企业实习前,应预先联系和确定企业实习指导教师,整个实习活动应在企业实习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实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个月,着重以参加完成一个完整实践项目为宜。社会实践也可以在学校进行,完成学校教师承担的横向或纵向课题一个完整的部分。

考核方式:由研究生本人写出实践报告,负责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指导教师写出评语,进驻企业实习的由实习单位签章证明,校内导师按计划要求核实,并报学院认定,作为申请学位的必要文件保存。

实践报告内容应包含:实习单位,实习时间段、企业实习指导教师信息、实习项目名称、实习主要内容、实习遇到的一些有启发的细节内容、收获及体会。若是在学校完成教师承担的横向或纵向课题,说明具体贡献。实践报告字数不少于2000字。

六、学术活动要求

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至少参加8次本学科点范围内或本专业领域更高层次的学术交流或学术报告活动,结合学位(毕业)论文至少作1次综述报告。每次学术活动要求写出总结报告,交指导教师评阅后送学院备案。

七、文献阅读要求与开题报告

(一)本学科研究生必须阅读的学术著作、学术期刊

《工程热物理学报》、《SAE》、《太阳能学报》、《动力工程学报》、《热能动力工程》、《可再生能源》、《能源研究与利用》、《中国能源》、《新能源》、《太阳能》、《Solar Energy》、《Solar Thermal Energy Storage》、《Solar Energy Material》、《Solar Energy Engineering》、《Solar Energy Transfer》、《Fuel》、《Combustion and Flame》、《Applied Energy》、《Energy》、《Power Diffraction》、《Applied Thermal Engineering》、《机械工程学报》、《内燃机学报》、《内燃机工程》、《小型内燃机》、《国外内燃机》、《内燃机》、、《化工学报》、《制冷学报》、《低温工程》、《流体机械》、《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Refrigeration》、《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eat and Mass Transfer》、《Journal of Heat Transfer》、《Renewable and Sustainable Energy Reviews》、《油气储运》、《摩擦学学报》、《机械工程材料》、《化工机械》、《腐蚀与防护》、《材料研究学报》、《Tribology International》、《Experimental Thermal and Fluid Science》、《Energy and Buildings》、《Wear》等。

(二)文献综述、开题报告的基本要求

在学位(毕业)论文选题之前,必须阅读与拟选课题相关近5年的国内外文献50篇以上(含外文文献20篇以上)。文献综述要叙述研究课题的背景意义、有关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发展,在了解学科发展动态的基础上,提出研究内容、拟采取的实施方案、关键技术或难点、阐述所选方案的依据。文献综述应把握所研究课题在学科发展中所处的地位。文献综述的字数不少于5000字。

在调查研究、阅读文献资料、明确主研方向的最新成果和发展动态的基础上确定研究内容,撰写开题报告,其基本内容至少包含:1.课题来源、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2.国内外在该方向的研究与应用现状分析、主要参考文献;3.研究目标、主要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4.研究方案、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和预期达到目标;5.预计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问题和解决的措施;6.已进行的科研与技术开发工作基础、为完成课题已具备条件、欠缺条件与解决方案;7.参考文献。开题报告字数不少于5000字。

开题报告工作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学科负责人、研究生秘书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的开题汇报工作,职能部门负责发布考核时间段(一般一个月内)、收集考核结果。开题报告评议小组由导师(组)组织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或具有正高、副高职称资格的教师组成,一般不得少于5人,并选择一名教师或专家担任评议小组组长。

开题报告应在入学后第三学期初完成,不合格者应在三个月之后半年内再次进行开题汇报。开题内容有争议情况下,可以提交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裁定。

研究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对选题做方向性更换的,需要本人提出申请,由导师和开题评议小组认可批准后,方可按新选题进行研究工作。

八、中期考核

(一)中期考核是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有效手段。对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全面考核研究生思想政治、课程学习、论文进展及科研能力等,具体内容如下:

1.思想政治:主要考核硕士研究生的政治素质、品德修养与法制观念、治学态度等方面。

2.课程学习:主要考核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审核课程成绩和所修学分。

3.科研能力:主要考核硕士研究生参与科研工作运用专业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健康状况:主要了解研究生有无严重疾病,能否坚持正常学习和课题研究。

(二)研究生中期考核一般安排在第三学期末或第四学期初,具体时间由学院确定。进行考核前一个月通知硕士研究生做好相关准备。

(三)学院成立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学科负责人、研究生工作秘书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中期考核的组织领导工作。各学科成立由学科专家、导师代表组成的考核专家组,负责本学科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实施工作。

(四)研究生参加中期考核的基本条件为完成个人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学习、论文开题报告。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进行个人总结,导师对研究生入学以来的表现写出评语。学院组织中期考核答辩会,考核专家组通过听取研究生汇报、审阅材料,全面考核研究生情况并评定考核等级,考核结果由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审定,报研究生院备案。

(五)研究生中期考核按照优、良、合格、不合格评定。考核成绩合格者,继续攻读硕士学位。不合格者,可在半年内重新申请中期考核,若考核仍不合格,应终止学习。

九、学位(毕业)论文要求与评阅

(一)学位(毕业)论文的基本标准

学位(毕业)论文要求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的见解,或者是在理论上或实践上对生产建设或学科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表明作者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二)学位(毕业)论文的内容应包括:

1.综述本课题的理论意义、实用价值、国内外研究动态,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和途径;

2.说明采用的设计、研究方案、试验装置和设计、计算方法,并对试验数据进行理论分析和讨论;

3.对所得结果进行概括和总结,提出结论或进一步研究的看法和建议;

4.写出所有公式、计算程序说明、必要的原始数据以及所引用的文献资料,引用别人的科研成果和与别人合作的部分应加以说明;

5.论文要求有500汉字左右的中文摘要及其对应的英文摘要,与论文内容相关的参考文献要求有5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20篇以上,大部分应为近5年内中外文期刊文献,并按规定的格式用计算机打印,按学校统一要求装订成册。

学位(毕业)论文数字一般不少三万字。用于学位(毕业)论文工作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

(三)学位论文评阅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实行“双盲”评审,送审工作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需聘请两位与论文有关的学科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在同一单位的外省专家评阅论文。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完成后,须经导师审阅同意或通过由学院组织的预审(如预答辩等方式)后,方可提交评阅。

论文评阅一般采取同一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评审,学院研究生秘书或答辩秘书负责将评阅材料直接寄出和回收。学位申请者及导师不得参与。论文评阅专家名单须对学位申请者保密,评阅意见及有关材料应密封传递。

论文评阅时间不得少于15天。

论文评阅后,如两位论文评阅专家对所评阅的论文明确认为“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可以参加答辩”,方能进行论文答辩;如两位评阅人均持否定意见,则不能进行论文答辩;如有一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可再增聘一位评阅人进行评阅,如果增聘评阅人仍持否定意见,则不能进行论文答辩。未能通过评阅的硕士学位论文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可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改论文,重新申请评阅一次。对于论文重新评阅仍不通过者,学校不再受理其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十、毕业与学位授予

(一)本学科硕士研究生须具备的科研能力与水平的基本要求:

(1)修满所规定的学分;

(2)用于学位(毕业)论文的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

(3)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科研成果要求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4)在导师指导下,撰写一篇符合本学科要求的学位(毕业)论文。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须同时进行。

(三)硕士研究生必须在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学位申请条件,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按要求进行硕士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学位授予条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由学院负责组织进行,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3至5人,委员至少应为本学科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且至少有一位校外专家,主席一般由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教授担任。导师不能作为其指导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及秘书。

(五)答辩通过者,满足相应条件要求,可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六)在申请学位(毕业)论文答辩时,未能正式发表学术论文但可以提供论文正式录用通知者,可先参加答辩,答辩通过者,准予毕业及授学位,发放毕业证书,待论文在线或正式发表后发放学位证书。

(七)如果申请提前毕业,需要完成正常毕业研究生的条件外,其发表的论文成果依据《广西大学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西大人【2018】53号)“附件3:广西大学科研业绩计分办法”中的“表4论文类成果计分标准(老体系)”办法计算标准分值,累加分值应达到1.2分(相当于八类论文2篇)以上。

本培养方案适用于2019级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并由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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