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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关于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或相关考核认定的补充说明
2024-03-18 16:14  

全院:

为满足国家战略发展以及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培养更多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五有领军型”复合型人才,经学院研究决定,鼓励我院学生通过开展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来提升就业竞争力。现结合我院学生实际以及学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需要,学院在《广西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实施办法》(西大教〔2022〕112号)的文件精神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和拓展创新创业实践的途径和范畴。特补充说明如下:

本科生在申请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时,凡经学院团委或院教学办核实认定,参加各类境外的国际会议、国际交流、社会实践、国际研学交流等活动(含线上)符合《广西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实施办法》中“高级研究性学分” “科研活动”类(第6点“其他”),最多不超过2学分(≤2学分)。如申请学分超过2学分时,学院则根据实践活动的时长和投入情况,参照《广西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实施办法》(西大教〔2022〕112号)文件进行认定。

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机械工程学院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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