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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方案
2022-09-16 07:58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面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广西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西大教〔202253)等推免工作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长:尤  晖 蒙艳玫

副组长: 李  俚

  员:贺德强  黄路明  黄豪中  麻芳兰  李欣欣  卫立夏  覃频频  程 锐  王廷熙

二、免试研究生的推荐条件、工作程序

2023年广西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条件、工作程序和要求,突出以下几个要点: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者平时报送材料弄虚作假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二)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教育部推免系统将增设上传学生成绩单功能,学院将做好成绩单打印和审核工作,提前准备好推免生成绩单,每位推免生成绩单单独(以身份证号_姓名.pdf)命名放至学院的同一文件夹,报教务处学籍部门,统一上报教育部。

(三)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学院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将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四)审核学生推免成绩时,学生自入学至毕业学年之前,主修专业教学培养计划所修(含教学计划规定应修)的所有课程必须全部合格,且英语四级在425分以上才列入推免排名;此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简称创培班)的学生若初次正修课程累积不及格门数超过2门(含2门),不列入推免排名。

(五)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的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见附件2),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包括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成果、发明专利等)、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国家级)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组织相关学生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填写答辩与成果审核鉴定表,表格存档备案,保存至学生毕业后一年)。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在学院网站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在推免系统和本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六)严处违规行为。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将取消学籍。

本次推免依据《广西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执行,排名分数计算办法依据文件的附件(一),结合学院的学科情况制定的《广西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23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排名分数计算办法》(见附件1)执行,以前的《推免生工作条例》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三、推荐工作安排

()个人申请

1.时间:2022914日至2022915日,符合条件并愿意申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本人填写《广西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按规定时间提交到学院教学办,同时提供相应的申请佐证材料(特别是申请综合表现加分的证明材料)。15日(周五)下午下班前向学院教学办报送申请表和申请综合表现加分的证明材料。

2.学院教学办人员负责出具成绩单,组织学生核对、确认成绩,审核学生课程成绩并核算正考成绩加权平均分,确保成绩数据准确并按专业统计加权平均成绩排名。

3916日上午,专家审核小组组织提交申请综合表现加分的学生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审核鉴定学生学术成果,给出答辩意见,并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方可计入综合评价成绩。

4.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对推免生资格申请学生的个人信息、加权平均成绩、在校表现、加分情况、综合排名总分,并对成绩排名情况进行确认。

5.除满足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推荐条件外,参加答辩支撑材料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发表论文等著作要见刊,附上论文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审核。发明专利等要证书,附上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审核。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要结题证书,附上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审核。国家级、区域级竞赛等要获奖证书,附上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审核。

(二)名额分配

1.本次推免生工作中,推荐名额中不区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不设留校名额。学校分配给我院推免生指标名额   人,其中19级机械创培班依据《广西大学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管理办法(试行)》(西大教〔202011号)文件规定获得14名推免名额(按初始建班人数47人的30%分配名额),普通班根据各专业应届学生数按比例分配到专业,各专业按分配的名额进行综合成绩排名推荐。若某专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未达到名额限制,其空缺出来的指标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超限的专业。

2.分配方案见下表:

专业名称

车辆工程

机械电子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能源与动力工程

机械工程创培班

分配名额(人)

5

10

5

6

14

()学院推荐安排

2022919日,召开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会议,按照学校推免生名额分配计划的要求和推荐条件,对申请者进行审核,综合各方面意见后,提出学院正式推荐名单和候补推荐名单(候补比例由推荐工作小组讨论确定),同时对学院正式推荐名单和学院候补推荐名单进行排序,公布本学院推免结果和《推荐免试研究生情况汇总表》并进行公示(含候补名单)。学生若对推荐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学院书面提出异议,由学院按规定处理。

(四)体检安排

学院提名推荐为免试研究生的学生,按学校文件规定时间到学校所在地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医院推荐武警医院),并将体检结果随《广西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成绩单等材料919号下班前交到学院教学办。

(五)其他工作

1.学院将经公示的拟推荐和拟候补推荐的排序名单,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人审核、签字、单位盖章的《广西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汇总表》1份,及每位推免生的《广西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在校期间学习的成绩单、体检表等报送教务处,除体检表之外均需要学院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盖章。

2.教务处汇总整理各学院报送的推免生材料;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2023届推免生,将正式推荐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

3.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的学生,即获得推免生资格。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必须按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个人信息、选报接收单位(建议其中一个志愿填报本校)、查阅参加复试与接收阶段相关信息。

4.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选报志愿时,其中一个志愿必须填报广西大学,否则,学院不予推荐!

四、其它事宜按《广西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西大教〔202253)等文件的规定办理。

 

 

机械工程学院

                                2022917日 


附件1

广西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23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排名分数计算办法

 

为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科学、全面衡量学生的德、智、体等方面,按教育部的要求高质量地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根据《广西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西大教〔202253号)的附件一,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计算办法。

一、推免生综合排名分数的组成:

综合排名总分=课程加权平均成绩+综合表现加分

二、学生须按时完成教学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计算加权平均成绩时,按主修专业教学培养计划所修(含教学计划规定应修)各门课程的初修正考成绩计算加权平均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统计的时间范围为入学至毕业学年之前。加权平均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1K为课程系数(没有特别说明时K1,创培班的科学训练课K6);

2.校际交换培养或联合培养的学生,其校外期间学习的课程、学分和成绩,经学生申请、学校审批认定后可计入加权平均成绩中。

三、申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必须仔细核对自己的学业成绩,经核实无误后方可提出免试研究生资格申请。

四、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术科研、学科竞赛、创新实践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按如下规则进行归类审核、计算加分:

(一)CET六级

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即CET6级)且成绩在425分及以上者,可按照0.50[CET6成绩-425/25]取整×0.10的方法获得CET6成绩加分。

(二)科研创新类

1.学术论文及著作

1)以广西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反映本人科学研究的学术论文,按以下规则计算加分:

论文级别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第三作者

SSCISCIEI收录的学术期刊论文

1.50

0.70

0.20

国内核心期刊

1.00

0.30

0.10

注:①导师(指的是导师制下的导师,下同)排名第一时,学生排名第二可视为第一作者,学生排名并列第一时,平分加分值,依此类推。

②发表多篇学术论文的,原则上只计算一篇论文加分。

③通讯作者等同第一作者计分。

2)以广西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出版反映本人科学研究的学术著作,按以下规则计算加分:

作品

独著

合著

完成3万字

以上的

完成3万字

以下的

科学出版社、中国社科出版社、中华书局、商务印书馆、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等著名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

1.50

0.50

0.30

其他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

1.00

0.50

0.30

注:有多部学术著作的,原则上只计算一部著作加分。

2.知识产权、发明专利

以广西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专利证书者,按以下规则计算加分:

专利类型

第一发明人

第二发明人

第三发明人

发明专利

1.00

0.50

0.20

动、植物新品种授权

0.80

0.40

0.15

注:①导师排名第一时,学生排名第二可视为第一发明人,依此类推。

    ②有多项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的,原则上只计算一项。

3.科研项目

学生积极参与科研创新项目,按时结题并取得优秀、良好结论的,按以下规则计算加分:

级别/结题评价

负责人

排名第2

排名第3

国家级/优秀

0.80

0.40

0.30

国家级/良好

省部(自治区)/优秀

0.50

0.25

0.15

国家级/合格

省部(自治区)/良好

0.30

0.15

0.10

   注:①科研项目的排名是指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中的排名。

   ②有多项科研项目的,原则上只计算一项。

(三)竞赛类

1.学科竞赛

参加教育部认定重点资助的学科竞赛或学校立项资助的学科竞赛,成绩优秀的,按以下规则计算加分:

获奖等级

A+级竞赛

A级竞赛

B级竞赛

C级竞赛

特等奖


1.20

0.40

0.30

一等奖

“互联网+”赛:1.60(排名第7

“挑战杯”赛:1.50(排名第6

1.00

0.30

0.20

二等奖

“互联网+”赛:1.60(排名第5

“挑战杯”赛:1.50(排名第4

0.60

0.25

0.15

三等奖

“互联网+”赛:1.60(排名第3

“挑战杯”赛:1.50(排名第2

0.40

0.2

0.10

区域赛

特等奖

“互联网+”赛:1.50

“挑战杯”赛:1.30

0.30

0.08

0.06

一等奖

“互联网+”赛:1.20

“挑战杯”赛:1.00

0.20

0.06

0.03

二等奖

“互联网+”赛:0.90

“挑战杯”赛:0.70

0.10

0.03

0.02

三等奖

“互联网+”赛:0.60

“挑战杯”赛:0.40

0.08

0.02

0.01

注:①区域赛指全国(最高)决赛之前的最后一级(次高)选拔赛。

    ②对于只设名次而不设等级奖励的赛事,第一、二、三名分别认定为一、二、三等奖。

    ③对于设置金银铜奖的赛事,金、银、铜奖分别对应一、二、三等奖,其中如无特等奖的,金奖前3名对应为特等奖。

    ④对于A+级竞赛:

全国特等奖项目其团队成员成绩合格且正考加权平均成绩(下同)专业排名前50%者,可申请按特殊专长学生获得推免生资格。

a.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简称“互联网+”赛)

全国赛金奖项目排名前六位的成员,其成绩合格且专业排名前50%者,可申请按特殊专长学生获得推免生资格;排名第七位及之后的按正常条件入围者可按规则加分。

全国赛银奖项目排名前四位的成员,其成绩合格且专业排名前50%者,可申请按特殊专长学生获得推免生资格;排名第五位及之后的按正常条件入围者按规则加分。

全国赛铜奖项目排名前二位的成员,其成绩合格且专业排名前50%者,可申请按特殊专长学生获得推免生资格;排名第三位及之后的按正常条件入围者按规则加分。

b.“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简称“挑战杯”赛)

全国赛一等奖项目排名前五位的成员,其成绩合格且专业排名前50%者,可申请按特殊专长学生获得推免生资格;排名第六位及之后的按正常条件入围者可按规则加分。

全国赛二等奖项目排名前三位的成员,其成绩合格且专业排名前50%者,可申请按特殊专长学生获得推免生资格;排名第四位及之后的按正常条件入围者按规则加分。

全国赛三等奖项目排名第一位的成员,其成绩合格且专业排名前50%者,可申请按特殊专长学生获得推免生资格;排名第二位及之后的按正常条件入围者按规则加分。

⑤对于团体参赛:

a.“互联网+”赛排名金奖第七位、银奖第五位和铜奖第三位,按相应项加分最大值即加分第一排名认定,其后续排名按照前一排名获得的加分数的一半计分。“挑战杯”赛排名一等奖/金奖第六位、二等奖/银奖第四位和三等奖/铜奖第二位的,按相应项加分最大值即加分第一排名认定,其后续排名按照前一排名获得的加分数的一半计分。

b. A类竞赛加分值计算办法为:加分值G=0.2×(6N)×MN为学生在竞赛团队中的排名(以获奖证书为准),M为项目获奖级别最大加分值,G为学生可获得的加分数。排名第六位-第十位的,按排名第五位获得的加分数的一半计分。

⑥机械学科BC级赛事的加分分值如表所示,且全国赛最高奖项加分分值不能超过0.40,区域赛最高奖项加分分值不能超过0.08

⑦列表仅供参考,具体排序将依据当年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在推免通知中公布。赛事分类具体情况可咨询教务处教学科。

参加多项竞赛,原则上只计算一项。

赛事分类参考表:

竞赛级别

竞赛名称

A+

1.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2.“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

3.“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A

1.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2.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3.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4.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5.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6.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7.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8.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

9.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RoboMasterRobocon

10.“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

11.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B

全国大学生机械产品数字化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物联网设计竞赛、大学生智能农业装备国际创新大赛、全国大学生工业互联设计大赛、中国农业机器人大赛

C

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中国高校智能机器人创意大赛

2.艺术类比赛

代表广西大学参加全国、全区艺术比赛,获得优异成绩,且申请与其相关艺术类专业推免生资格的,按以下规则计算加分:

获奖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由国家部委主办)比赛

0.40

0.25

0.20

省部级或自治区级(由国家部委所属部门或自治区主办)比赛

0.18

0.15

0.12

行业学()会主办的全国性比赛

0.10

0.08

0.05

注:①参加多项比赛,原则上只计算一项。

3.体育类比赛

代表广西大学参加全国、全区体育比赛,获得优异成绩,且属于申请就读体育类相关专业的推免生资格的(其他专业不能计入),按以下规则计算加分:

获奖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由国家教育部、体育总局等部委主办)比赛

0.40

0.25

0.20

省部级或自治区级(由自治区教育厅、体育局等厅局部门主办)比赛

0.18

0.15

0.12

行业学(协)会主办的全国性比赛

0.10

0.08

0.05

注:①参加多项竞赛,原则上只计算一项。

②对于只设名次而不设等级的奖励,第一、二、三名分别认定为一、二、三等奖。

③集体项目的非主力队员(每个项目限2人,由体育学院认定),按同级别奖励加分的20%计算加分。

五、计算加分时,对CET六级、科研创新类、竞赛类等情况分别进行加分统计,其中,CET六级加分超过1.00的,计加分1.00;科研创新类和竞赛类加分累计超过1.50的,计加分1.50

综合表现加分累计超过2.00的,按2.00计加分;统计时间范围为入学至推免学年的910日。

六、退役人员申请2023年推免生资格的,需提供退役相关证明并由广西大学武装部审核、盖章确认。获得加分的,其加分分值直接加入加权平均成绩。

七、计算综合表现加分时,学生须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书面提交加分申请,并附申请加分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学院负责审验原件,验印后组织专家对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认定加分值,并将结果公示,记录表存档备案,存档保存至学生毕业后一年。逾期不提交加分申请的,视为弃权。

八、符合特殊推荐条件的,可按特殊推荐的要求和程序执行。

九、此前《推免》计算办法中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计算办法为准。

 

附件2

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科研创新成果专家审核小组成员

组长:麻芳兰

成员:卫立夏   李欣欣   李岩舟  杨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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