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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硕士动力工程领域(代码:085206)培养方案
2020-03-28 18:30  

一、专业学位类别(领域)介绍

动力工程是研究工程领域中的能源转换、传输和利用的理论和技术,提高能源利用率,减少一次能源消耗和污染物质排放,推动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应用工程技术领域。它与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既有悠久的历史,又属于21世纪经济发展中的能源、信息、材料三大前沿领域之一。随着当今社会生活对动力的需求不断提高,以及资源、环境与生态问题的日益突出,动力工程理论和技术工作者正面临着新的挑战,必将在能源高效利用、洁净燃烧、远程节能和自动控制以及热能传输控制等诸多方面出现新的突破,并会对今后的人类文明产生重大影响。

本领域涉及动力工程及热工装置的设计、制造运行、控制、试验研究的基础理论、工程技术和研究方法。覆盖的学科研究领域包括:动力机械及工程、热能工程、制冷及低温工程、化工过程机械等。

研究方向有:1.内燃机燃烧与排放控制;2.能源高效利用与开发;3.节能技术及设备;4.动力系统优化设计与分析。

二、培养目标

培养从事动力工程领域科学研究与开发应用、工程设计与实施、技术攻关与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与应用、工程规划与管理等方面,紧密联系能源转换、传输与利用、工艺工程节能和污染物质排放控制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动力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应当在本学科内掌握必要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了解本学科相关技术的发展状况,能够熟练地阅读外文资料,具有较强的独立担负工程技术工作和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包括掌握热工设备、能源转换和动力装置的工作原理及其设计制造和试验研究的方法和技能,掌握对生产工艺、过程热工和设备进行检测与控制的原理及方法,能够对热工和环境问题进行理论分析、试验研究和经济评价。

三、学制及学习年限

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为2-5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硕士研究生应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其中学位(毕业)论文课题研究和撰写学位(毕业)论文的时间不能少于1年。

对于少数学业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经学院全面考核、申请批准后可提前申请学位(毕业),但学习时间不能少于2年。

四、培养及学分要求

总学分≥32学分。其中学位课15学分(公共课7学分,专业课8学分),非学位课≥10学分,实践学习4学分,论文选题1学分,参加相关学术活动5次以上得2学分。

(一)课程设置及相应学分

课程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编号(中英文)

课时

学分

开课时间

备注

1

基础英语

48

3

第1学期

必修

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2

2

第1学期

3

自然辩证法概论

16

1

第2学期

4

工程伦理

16

1

第2学期

5

高等工程热力学

32

2

第2学期

可选

6

高等传热学

32

2

第1学期

7

高等流体力学

32

2

第1学期

8

数值分析

32

2

第1学期

9

高等内燃机学

32

2

第1学期


10

容积式压缩机数学模型及应用

32

2

第1学期

11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32

2

第1学期

12

实验测试技术

16

1

第1学期

13

强化传热技术

32

2

第1学期

14

流动与传热的数值分析

32

2

第2学期

15

压力容器安全评定

32

2

第1学期

16

内燃机数值模拟技术

32

2

第2学期

17

热物理参数测试技术

32

2

第2学期

18

燃料电池技术基础

32

2

第2学期

19

内燃机燃烧学

32

2

第2学期

20

热工测试技术

32

2

第2学期

21

环境与能源

32

2

第2学期

22

低温工程学

32

2

第2学期

23

内燃机振动与噪声控制

32

2

第2学期

24

热力系统优化设计

32

2

第2学期

25

内燃机现代设计方法

32

2

第2学期

26

学科前沿导论

16

1

第2学期

27

英语科技论文写作

16

1

第2学期

28

润滑材料与技术

32

2

第2学期

29

管道输送与工程

32

2

第3学期

1

动力机械基础

32

学分


可选,同等学历、跨专业补修,不计学分

2

工程热力学

32


3

内燃机学

32


4

传热学

32


5

过程设备设计

96


6

过程流体机械

64


7

制冷原理与设备

32


8

内燃机构造

32



注意:(1)申请学位的成绩要求为学位课成绩≥70分,非学位课≥60分。补修课程必须经过考试并取得成绩为及格及以上。

(2)备注为“可选”的课程(包括学位课程、非学位课程和补修课程),根据研究方向与导师协商后选择,但各类所选课程均必须满足本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

五、实践环节要求

本领域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原则上为1年,有工作经验的学生可以是0.5年,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结合实践教学在1年内完成。结合导师的应用型科研课题开展实践教学的,由学生提出实践教学计划,导师签字后,报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办公室备案,学位论文答辩前提交实践教学总结报告,由导师给出成绩;到生产单位集中进行实践教学的,学生提出实践教学计划,导师签字同意,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前往,实践教学计划交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办公室备案,学位论文答辩前提交实践教学总结报告,由校外企事业单位(或校外指导教师)给出成绩。

六、学术活动要求

参加相关学科学术活动5次以上得2学分,低于5次不得学分。

七、文献阅读要求与开题报告

在学位论文开题之前,必须阅读与拟选课题有关的属本学科近10年的国内外文献50篇以上,其中英语文献不少于10篇。文献综述要叙述研究课题的背景意义、有关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发展,在了解学科发展动态的基础上,提出研究内容、拟采取的实施方案、关键技术或难点、阐述所选方案的依据。文献综述应把握所研究课题在学科发展中所处的地位,文献综述不少于4000字。

论文选题应既要有一定的理论深度、技术难度和先进性、工作量,又要与本单位工作实践相结合、解决工程实践中的技术难题,同时满足论文审核的基本要求。确定选题后须进行论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在第三学期初完成。

开题报告的基本内容为:(1)课题来源及研究的目的和意义;(2)国内外在该方向的研究现状及分析;(3)主要研究内容;(4)研究方案及进度安排,预期达到的目标;(5)为完成课题已具备和所需的条件和经费;(6)预计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的措施;(7)主要参考文献。(8)开题报告不少于5000字。

开题报告工作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学科负责人、研究生秘书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的开题汇报工作,职能部门负责发布考核时间段(一般一个月内)、收集考核结果。开题报告评议小组由导师(组)组织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或具有正高、副高职称资格的教师组成,一般不得少于5人,并选择一名教师或专家担任评议小组组长。

开题报告应在入学后第三学期初完成,不合格者应在三个月之后半年内再次进行开题汇报。开题内容有争议情况下,可以提交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裁定。

研究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对选题做方向性更换的,需要本人提出申请,由导师和开题评议小组认可批准后,方可按新选题进行研究工作。

八、中期考核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办法遵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中期考核安排在第三学期进行,具体考核时间由学院自定,但必须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

九、学位(毕业)论文要求与评阅

(一)学位(毕业)论文的基本标准

1.规范性要求

(1)硕士学位(毕业)论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论文应有一定的系统性和完整性,有新见解;

(2)学位(毕业)论文一般应包括:中英文题目与摘要、目录、绪论、正文、结论、参考文献、致谢等;论文要求有500汉字左右的中文摘要及其对应的英文摘要,与论文内容相关的参考文献要求有5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20篇左右,大部分应为近5年内中外文期刊文献,并按规定的格式用计算机打印,按学校统一要求装订成册。

(3)学位(毕业)论文要求文字简明、图表规范、条理清晰、分析严谨,理论推导正确,实验数据真实有效。

(4)学位(毕业)论文数字一般不少三万字。

2.质量要求及内容要求

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可以是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论文的内容可以是:工程设计与研究、技术研究或技术改造方案研究、工程软件或应用软件开发、工程管理等。论文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要求和工作量,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具有先进性、实用性。

实行双导师制,其中一位导师来自培养单位,另一位导师来自企业的与本领域相关的专家。也可以根据学生的论文研究方向,成立指导小组。

论文工作须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

(二)硕士学位论文评阅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实行“双盲”评审,送审工作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需聘请两位与论文有关的学科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在同一单位的外省专家评阅论文。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完成后,须经导师审阅同意或通过由学院组织的预审(如预答辩等方式)后,方可提交评阅。

论文评阅一般采取同一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评审,学院研究生秘书或答辩秘书负责将评阅材料直接寄出和回收。学位申请者及导师不得参与。论文评阅专家名单须对学位申请者保密,评阅意见及有关材料应密封传递。

论文评阅时间不得少于15天。

论文评阅后,如两位论文评阅专家对所评阅的论文明确认为“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可以参加答辩”,方能进行论文答辩;如两位评阅人均持否定意见,则不能进行论文答辩;如有一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可再增聘一位评阅人进行评阅,如果增聘评阅人仍持否定意见,则不能进行论文答辩。未能通过评阅的硕士学位论文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可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改论文,重新申请评阅一次。对于论文重新评阅仍不通过者,学校不再受理其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十、毕业与学位授予

(一)本学科硕士研究生须具备的科研能力与水平的基本要求:

(1)修满所规定的学分;

(2)用于学位(毕业)论文的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

(3)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科研成果要求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4)在导师指导下,撰写一篇符合本学科要求的学位(毕业)论文。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须同时进行。

(三)硕士研究生必须在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学位申请条件,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按要求进行硕士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学位授予条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由学院负责组织进行,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3至5人,委员至少应为本学科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且至少有一位校外专家,主席一般由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教授担任。导师不能作为其指导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及秘书。

(五)答辩通过者,满足相应条件要求,可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六)在申请学位(毕业)论文答辩时,未能正式发表学术论文但可以提供论文正式录用通知者,可先参加答辩,答辩通过者,准予毕业及授学位,发放毕业证书,待论文在线或正式发表后发放学位证书。

(七)如果申请提前毕业,需要完成正常毕业研究生的条件外,其科研成果应满足以下要求:应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正式出版的国际会议论文集至少2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至少取得2件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包括发明专利(通过实审)、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取得登记证书)。

本培养方案适用于2019级动力工程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并由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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